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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新国际艺术学院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2021年09月14日 15:10 |撰稿:院教务办公室|责编:大李|点击量:



昌新国际艺术学院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云南大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云南大学 2022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云南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精神,特制定我院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工作,集体研究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审核学院拟推免名单。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推免具体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周昌新  朱勇

副组长:张守和

成员:李明 李全恒 盛春宇 夏夏


(二)成立申诉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本学院推荐工作,并按程序核实处理。

组长:刘晓倩

副组长:徐佳贝

成员:仇贝  戴静  18级辅导员


(三)各系根据学院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学生选拔、核定。系部主要负责人对本系推免工作亲自把关、协调,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



二、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结合学校推免文件精神及学院实际情况,围绕质量核心,统筹改革与发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各系部推免名额。

各系部的推免名额按照学科发展及培养模式改革情况、专业建设情况、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动态情况(不含推免)以及学科竞赛情况确定。


(一)各专业实际分配名额

2018级各专业学生共186人,学校分配我院总体名额为9 人,各专业方向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专业方向

名额

备注



绘画


中国画方向

1


重彩油画方向

1


版画方向

1


雕塑方向

1


瓷画方向

1


美术学

1


音乐学

1


视觉传达设计

2


合计

8

9


 

备注:若有专业方向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则未完成的名额,按该专业各方向符合学院推荐条件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情况,重新分配到其他专业方向。



三、推荐条件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0 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 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者获得四级合格证书(体育、艺术类专业四级成绩须达到 350 分及以上)。

(四)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必须合格,且公共必修课程中的思政类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五)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或专业方向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第一阶段(2021年9月11日-9月13日):拟定实施细则并上报。

(二)第二阶段(2021年9月13日-9月15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材料,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

(三)第三阶段(2021年9月18日):材料上报及公示,学院将推免实施细则纸质版、《云南大学2022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附件2)、《云南大学2022 年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备案表》(附件3,若无可不报)、《云南大学2022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附件4)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待本科生院审核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审核通过后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一律无效。

(四)第四阶段(2021年9月22日)提交《云南大学2022年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第五阶段: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学校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

(二)切实公开推免信息。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等信息要提前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拟推免名单要在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各学院网站以及本科生院和各学院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加推免招生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严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征兵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纳入综合测评体系。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 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5 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8 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应给予推荐资格;

2.学生到教育部新职业网“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列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 1 个月到 3 个月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0.2 分;实习 3 个月到半年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0.5 分;实习半年及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1 分。

(五)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答、处理相关问题。学院推免咨询电话:65930275,申诉电话:65032901。

(六)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规定,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联系接收单位取消学籍。





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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